一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。按照统计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乡镇(街道办)统计机构、人员、制度建设,指导帮助企业建立、完善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,着力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统计数据质量,增强基层统计人员法律意识和统计道德。
二是强化统计信用宣传教育培训。通过举办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信用知识培训班与开展各类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,积极营造“诚信统计光荣、虚假统计可耻”的良好社会氛围,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知晓率、支持率和参与率,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提供扎实的道德保障。
三是加强数据源头记录管理。督促企业统计人员强化统计法制意识,主动规范统计行为,按照“数出有据”原则,对所报送的统计指标进行认真梳理、记录,为提高数据质量提供有力保障。
四是强化统计咨询、服务、监督职能。为切实开展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在履行统计三大职能时,高度重视干部的纪律意识、大局意识、争先争优意识和制度执行力建设,努力塑造统计系统新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