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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义开展“我是文明传递者”交通劝导活动
时间:2020-04-02 来源:兴义市文明办

《贵州省文明促进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三款中提到: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,没有人行道的靠道路右侧行走,不随意横穿道路、跨越道路隔离设施”。这是3月27日,兴义城区“争做文明市民 共创文明城市——我是文明传递者”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一个真实的场面这天7位志愿者,分别老城区的东风路、宣化街路口发放《兴义市民文明手册》40本,劝导近百名市民纠正不文明行为。纠正一些市民图方便、赶时间不看人行红绿灯,只看经过车辆少横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

“确实是为了方便,想少走几步路就过来了,没有注意到斑马线的问题,十分不好意思,我下次一定会注意,这本《兴义市民文明手册》我会拿回去好好看,多多学习。”很多市民都被文明传递都的文明劝导所打动,都纷纷认识到自己违反交通法规的错误行为,表示要及时改正,文明出行,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。

文明传递者们在志愿服务中倡导广大市民朋友,文明出行,过马路时走斑马线;过马路走“斑马线”,红灯停,绿灯行;不随意破坏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,为自己的安全着想努力全国文明城市“创建尽一份自己的力量刘洣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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